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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泉实业: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2019-11-23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 2019-037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变更情况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泉实业”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5),提示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并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详式权益报
告书》、《简式权益报告书》、《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等文件。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
宏益诚”)转交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景宏益诚通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途径竞得的公司 65,667,070 股股份,
已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
手续。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景宏益诚持有公司股份 65,667,070 股(股份性质为无
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3%,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徐益明先
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新控股股东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强社区向南三区东美大厦911
   法定代表人      徐益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TP4F49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产品、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经营进出口
                  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
    经营范围
                  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电力技术咨询,投资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从事电力项目的投资。
    成立日期      2019年9月20日
    营业期限      2019年9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371-63568888
    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66号信合置业办公楼



    2、新控股股东控制关系结构图

               徐益明
                   100.00%

   LOTUSLAND INVESTMENT LIMITED               宁波益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6.00%                              34.00%



                              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100.00%

                             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徐益明,男,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公民,1984 年至 1987 年就职
于浙东丝绸绣服厂;1988 年至 1991 年就职于海南省腾达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
1992 年创办宁波保税区昌隆实业公司、宁波崇光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2
年就职于高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2016 年创办 Lotusland
Investment Limited,任董事长;2019 年创办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任
董事长。
    三、其他相关说明事项
    1、由于上述 65,667,070 股股份在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生
集团”)持有期间已全部质押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并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2018-030、2018-031、2018-040、
2018-046、2018-049、2018-053),因此该全部股份一直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景宏益诚通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途径以最高价格竞得上述股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拍卖股票上原有的质押权归于消灭,通过司法解冻
程序后,该等股份将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情形。
    因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过户至景宏益诚的 65,667,070 股江泉实业股
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冻结以及轮候冻结状态,为无限售流通股份。
    2、根据大生集团与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资本”)签署的
《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大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68,403,19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3.37%)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东方资本行使,表
决权委托期限至大生集团对授权股份进行依法处分且该等股份不再登记至大生
集团名下之日届满。因此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东方资本已不再享有该
65,667,070 股股票表决权。大生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 2,736,12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5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