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21-05-27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
关预案。
2021 年 5 月 26 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与上海庭新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上海有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有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胜
库华商贸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对《附
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6.1 条“乙方的股份购买义务”条款的分期解除锁定内
容进行修改。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
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修订内容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议程序
调整前:
1、公司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审议通
过了相关议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方可实施。
调整后:
1、公司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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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议程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
如下批准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第一章 本次非
七、本次发行的审 2、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徐益明及其一致行动
公开发行股票方
批程序 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案概要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新增资产购买的主要合同
调整后新增内容:
2021 年 5 月 26 日,江泉实业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
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和芯火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
更新了补充协议涉及的相关义务约定表述
调整前:
B、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承诺,
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上述
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除锁定:
a、于确认芯火科技完成 2022 年度(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1
年内完成,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1 年内完成,则锁定
时间将顺延)业绩承诺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
第三章 董事会
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
关于本次募集资 二、募投项目及标
的 50%可以解除锁定;
金使用的可行性 的资产概述
b、于确认芯火科技完成 2023 年度(假设本次交易于
分析
2021 年内完成,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1 年内完成,则
锁定时间将顺延)业绩承诺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
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
股票的剩余 50%可以解除锁定。
c、芯火科技是否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应以经江泉实业聘
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d、在按照上述约定解除锁定之前,上海有铭、上海庭新、
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
股票不得转让,且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
安徽胜库应确保该等股票不存在被冻结、设定质押或其
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调整后:
B、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承诺,
2
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上述
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除锁定:
a、于确认芯火科技完成 2022 年度(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1
年内完成,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1 年内完成,则锁定
时间将顺延)业绩承诺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
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
的 40%可以解除锁定;
b、于确认芯火科技完成 2023 年度(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1 年内完成,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1 年内完成,则
锁定时间将顺延)业绩承诺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
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
股票 30%可以解除锁定。
c、至 2025 年 1 月 1 日,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
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
10%可以解除锁定。
d、至 2026 年 1 月 1 日,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
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
20%可以解除锁定。
e、芯火科技是否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应以经江泉 实业聘
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f、在业绩补偿期限届满之前,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
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
票不得转让,且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
徽胜库应确保该等股票不存在被冻结、设定质押或其他
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更新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调整前:
标的资产的整合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
限于:
1、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交易尚需
2、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履 行 的 决 策 和审
3、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批程序
调整后:
标的资产的整合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
限于:
1、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2、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预案全篇 少量表述细节的修订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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