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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能慧充:绿能慧充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 2022-054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届第二十八次(临时)董事
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十届
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出席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控股股东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提名赵彤宇先生、李兴民先生、翟宝星先生、张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江日初先生、金喆女士、史剑梅女士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候
选人名单,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
表决。
    (1)审议通过赵彤宇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2)审议通过李兴民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3)审议通过翟宝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4)审议通过张谦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5)审议通过江日初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6)审议通过金喆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7)审议通过史剑梅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选举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任职条件,其提名
程序合规,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
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已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并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8 号)。
    鉴于需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1 月 3 日。除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保持不
变。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关联董事邓院
平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
宜的有效期,授权日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1
月 3 日。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视市场情况、政策调整或监管部
门的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和发行对
象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
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
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
排进行调整;
    3、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
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5、起草、修改、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协议、合同
或必要的文件;
    6、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
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与
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拟投资项目中的具体使
用安排;
    9、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
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关联董事邓院
平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在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
三江路 6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彤宇,男,汉族,1971 年 11 月出生,EMBA。历任中粮集团华夏长城酒
业有限公司华中大区经理、产品经理,艾特维斯酒业(上海)有限公司全国营销
总监,统一集团华东商贸 (上海)公司总经理,上海高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销
总监,楼兰酒庄股份有限公司全国销售总监,浙江金沃酒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现任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兴民,男,汉族,1974 年 12 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西安大唐电信有限
公司研发工程师,深圳清华紫光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苏州强芯电子有限公司
总经理,苏州华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翟宝星,男,汉族,198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历任华盛江
泉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进出口管理部经理,华盛江泉集团、沈泉庄党委办
公室副主任、江泉实业副总经理。现任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董事。
    张谦,男,汉族,1990 年 4 月生,国际商务硕士,历任上海坤为地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研究员,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5 年 7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63 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证书。现任绿能慧充数
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日初,男,汉族,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党员,金融学博士。历任江西
省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基建处副处长,厦门国际银行发展研究部处
长,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喆,女,汉族,198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历任中伦律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英国罗夏信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英国其礼律师事
务所上海代表处资深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律师,常春藤资本
法务总监兼合规负责人,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绿能慧充数字
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剑梅女士,1963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信用管理师一级。
历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副总经理。现任中华企业股份
有限公司(600675)独立董事,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热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