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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星客车: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4-30  

                        公司代码:600213                              公司简称:亚星客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w.sse.com.cn 和 www.cnstock.com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

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36,235,223.3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7,064,184.08 元,加年初未

分配利润-789,156,372.63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26,220,556.7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亚星客车          6002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盛卫宁                              姚丽娟
    办公地址       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电话         0514-82989118                       0514-82989118
    电子信箱       shengweining@asiastarbus.com        yaolijuan@asiastarbus.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 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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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行“客户满意是我们的宗旨”核心价值观。紧跟国家宏观政策,把握行业政策,研判行业未

来走向,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做好企业运营。

    (一)行业运行层面

    据中国客车信息统计网数据统计分析,2023 年,随着中国对新政的实施,客车市场逐步复苏,

2023 年国内、海外 6 米以上客车共计销售 94511 辆,同比增长 2.4%。其中,公路客车销售 46289

辆,销量同比增长 82.0%;公交客车销售 43087 辆,销量同比减少 28.3%。

    据中国客车信息统计网数据显示,2014-2023 年,客车行业 6 米以上客车年均销量在 15 万辆

左右,其中 2022 年全年 6 米以上客车销量仅 92256 辆,是近十年客车行业销量最低点,2023 年

全年销售 94511 辆,为 2016 年以来首次实现年度同比增长,对提振行业未来发展信心有积极影响。

    国内市场方面:2023 年,随着国内旅游市场的逐渐修复,公路客车销售 31680 辆,销量同比

增长 79.9%;公交客车销售 25860 辆,销量同比减少 44.8%。

    出口方面,2023 年 6 米以上客车出口 32185 辆,同比增长 48.6%,其中,公路客车销售 14609

辆,销量同比增长 86.8%;公交客车销售 17227 辆,销量同比增长 30.3%,复苏迹象较为明显。

俄乌危机推动中国汽车取代了国际品牌在俄罗斯市场的地位,中国产品竞争力的提高、新能源客

车的不断渗透、欧美市场的突破拉动了出口增量。

    (二)行业政策层面

    1.2023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优化交通结构,

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

原等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新能源汽车比

例不低于 80%;这对国内 2024 年新能源公交市场将有较大的拉动作用。

    2. 2023 年 10 月 8 日,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了五方面共 15 项政策举措:

    一是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二是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三是加快落实城市公共

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四是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五是加强组织实施保障。《意见》对目前处

于困难阶段的公交客运企业如何进行转型、对当地主管公交客运的政府部门如何帮助企业渡过难

关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 2023 年 8 月 14 日,中央财办、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中央财

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农村流通体系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加快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3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有序流动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效顺畅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有力举措,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

活向往的重要支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

大意义。

    《意见》提出加快补齐县乡村物流设施短板。坚持集约高效、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科学谋

划县域交通物流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高

质量发展,提高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加强农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

村交通绿色低碳转型,降低流通成本,进而达到推动农村客运市场发展的目的。

    (三)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范围覆盖从 5-18 米各型客车,主要用于公

路、公交、旅游、团体、校车和新能源客车等市场。

    公司产品销售面向国内和海外市场,其中:海外市场是近几年重点突破的对象。销售模式以

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主要通过订单模式提供标准化、定制化和个性化的产品。影响公司经营业

绩主要因素有行业总体需求、产品销量、订单质态、产品竞争力、市场集中度、市场占有率、公

司运营能力以及成本管控能力等。

    伴随人均收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出行方式逐步改变,消费升级带来出行方式向

更快、更舒适方向发展。国内共享汽车、网约车等兴起,人们工作及生活习惯发生改变。同时,

中国轨道交通投资提速、城市/城际轨道交通发展,这些因素叠加导致公交需求减少。另一方面,

高铁、飞机、私家车等快速发展,公路客运受到挤压。

    新能源客车成为近几年来客车行业增长的重要驱动力。2022 年底,随着新能源客车补贴的退

出,行业竞争更加激烈。氢燃料客车产品逐步放量,是未来的潜力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2,394,197,166.05       2,843,685,006.32         -15.81 3,197,291,42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77,564,784.95         158,289,531.66        -212.18     19,841,663.38
产
营业收入                   1,209,744,875.96       1,477,316,792.08        -18.11    950,172,408.38

                                              4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1,175,694,996.98        1,455,424,656.61         -19.22        933,590,441.22
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37,064,184.08        -196,086,405.60         不适用            1,891,610.13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11,402,160.37        -139,180,023.55         不适用         -166,376,147.99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95,957,161.37         292,437,069.53           69.59        625,234,270.06
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97.73       不适用                  10.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8                    -0.71       不适用                   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8                    -0.71       不适用                   0.0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53,355,045.27     229,705,935.83      247,882,167.92          578,801,72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1,869,896.32     -22,184,099.25      -27,215,972.62      -255,794,215.89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32,728,665.97     -20,146,419.14      -35,943,275.17      -222,583,800.09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974,963.48     279,397,467.36       35,155,264.51          168,429,466.02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2,24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8,96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或冻结情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数         性质
                                                             份数量      状态      量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           0    178,200,000     62.31            0     无             国有法人
                                             5
公司(原名:潍柴(扬
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胡祖平                    -580,000      4,500,000   1.57       0    无        境内自然人
马宁                     1,918,900      1,918,900   0.67       0    无        境内自然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96,324      1,448,936   0.51       0    无        其他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客户资金-人民     1,123,887      1,235,437   0.43       0    无        其他
币资金汇入
俞兴根                     129,600      1,050,682   0.37       0    无        境内自然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0,218      1,032,222   0.36       0    无        其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668,951       929,624    0.33       0    无        其他
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9,967      903,826    0.32       0    无        其他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892,800       892,800    0.31       0    无        其他
CICCFT8(QFII)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前十名股东之
明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
                                      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09 亿元,同比下降 18.11%。由于行业价格竞争更加激烈,

订单质态尤其是国内订单质态不佳,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7 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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