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15 公司简称:*ST 经开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 7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伟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伟 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807,042,324.59 2,823,467,176.11 -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 2,518,820,278.94 2,481,663,303.39 1.50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31,935,445.00 -17,644,008.96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0,999,415.04 12,185,916.60 40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 37,156,975.55 7,333,231.52 406.69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461,800.05 7,333,231.52 83.57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1.49 0.28 增加 1.21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847 0.0158 436.0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847 0.0158 436.07 (元/股) 2 / 7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30,104.44 个税返还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2,950,040.88 理财产品收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18,573,392.00 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利息收入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3 / 7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40,030.02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7,898,391.84 合计 23,695,175.5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9,77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 境内非国 101,736,960 21.88 0 无 限公司 有法人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26,465,677 5.69 0 无 其他 券账户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 25,764,105 5.54 0 无 国有法人 团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阎占表 19,419,900 4.18 0 未知 人 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 10,000,760 2.15 0 无 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吴锦华 8,153,486 1.75 0 无 人 境内自然 严荣飞 3,555,328 0.76 0 未知 人 境内自然 裘登尧 3,520,600 0.76 0 未知 人 4 / 7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境内自然 徐云红 3,036,000 0.65 0 未知 人 境内自然 柴煜英 2,430,000 0.52 0 未知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1,736,960 人民币普通股 101,736,96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26,465,677 人民币普通股 26,465,677 专用证券账户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764,105 人民币普通股 25,764,105 阎占表 19,41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419,900 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00,76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760 吴锦华 8,153,486 人民币普通股 8,153,486 严荣飞 3,555,328 人民币普通股 3,555,328 裘登尧 3,520,600 人民币普通股 3,520,600 徐云红 3,036,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36,000 柴煜英 2,4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3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吴 锦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长春经开国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二大股东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为公司回购股份设立的专户。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增减百分比(%) 变动说明 交易性金融 402,899,816.07 302,760,000.00 33.08 购买理财产品导致增加 5 / 7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资产 预付款项 1,694,252.05 524,615.48 222.95 预付房租导致增加 其他应收款 32,784,122.49 13,337,011.19 145.81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导致 应付票据 7,600,000.00 -100.00 应付票据到期承兑导致 应付账款 101,901,265.89 149,352,496.82 -31.77 冲减应付暂估工程款导致 应付职工薪 2,134,813.88 4,170,129.02 -48.81 支付职工薪酬导致减少 酬 应交税费 39,905,808.18 20,658,591.81 93.17 计提所得税等税金导致增加 报表项目 2021年第一季度 2020年第一季度 增减百分比(%) 变动说明 营业收入 房地产开发收入增加导致增 60,999,415.04 12,185,916.60 400.57 加 营业成本 收入增加导致对应结转成本 38,939,895.90 9,220,730.23 322.31 增加 税金及附加 2,101,782.22 557,696.10 276.87 收入增加导致税金增加 销售费用 1,018,202.99 354,377.78 187.32 渠道及推广费用增加导致 管理费用 租赁及审计评估费等增加导 7,084,585.92 3,075,929.73 130.32 致 财务费用 理财收益调整至投资收益科 -5,023,486.44 -11,311,356.85 -55.59 目导致减少 投资收益 理财收益及一级土地开发项 31,523,432.88 目的利息收入导致增加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 55,709,473.61 27,515,623.11 102.46 销售房款回款增加导致 到的现金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 4,047,027.02 19,723,988.13 -79.48 支付工程款减少导致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 上年同期出售厂房导致税金 6,585,947.19 21,381,588.23 -69.20 税费 较高 收回投资收 18,573,392.00 100,000,000.00 -81.43 一级土地开发回款减少导致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 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 126,046,744.00 -100.00 上年同期出售厂房导致 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 12,547,859.26 97,312.68 12,794.37 新园区建设投资导致增加 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6 / 7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名称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锦华 日期 2021 年 4 月 28 日 7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