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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医药:第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0-04-24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 2020-005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上午在昌
海生物分公司综合楼二楼多功能厅,以现场与视频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参加监
事五人,实际参加监事五人,监事长张斌先生因疫情原因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曹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
合《公司章程》。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登的《浙江医药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 2019 年年报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
报摘要同时登载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 司 2020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季报正文同时登载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登的《浙江医药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昌海制药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昌海制药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昌海制药长期、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提升企业凝聚力,增强竞争力,为核心队伍的建设
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2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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