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了公司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就公司关于对新码生物增资扩 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新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定 价方式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引进有资本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将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新码生物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新码 生物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相关方案。 独立董事: 彭师奇 黄董良 朱建伟 陈乃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