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0。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对外担保事项的规定, 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乃蔚 裘益政 夏 青 吴晓明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