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浙江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7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和风控管理方面的
专长,在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等工作上向董事会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朱
建伟先生和副总裁马文鑫先生组成,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担任。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经九届一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裘益政
先生、陈乃蔚先生和董事储振华先生组成,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担
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及简历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委员会议, 次与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并
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导。
1、2021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总监的议案》。
2、2021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审
1
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
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
4、2021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5、2021 年 9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风控总监的议案》。
6、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编制过
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发挥
审计、监督、核查和沟通作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编
制发挥了积极作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
与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交流,确认了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
对财务会计报表无异议,同意将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审
计。
2、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充分沟通后制订了年报
审计计划,确定了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
成等。
3、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和 4 月 9 日向天健事务所发出书面
函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计划进度及时开展工作,提交审计报告初稿。
4、2021 年 4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召开了
见面会,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5、天健事务所出具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审计委
2
员会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财务会计报表,认
为:年审注册会计师经过恰当的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对公司财务报表
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了明确的审计意见,年报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与建议
均与公司管理层达成一致。同意审计报告初稿,并敦促年审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复
核后在审计计划规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
6、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年报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
行审核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
四、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建议
鉴于天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并向公
司董事会提交续聘议案。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2022 年,
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