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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再资环: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8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广东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
商定、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广东公司上述融资提供 5,0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广东公司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

分行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
银行商定、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5,000万元连带保证责
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2.97%,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
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
    ㈠注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

基地内 A 区 19 号地
    ㈡法定代表人:张维政
    ㈢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㈣经营范围: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处理利用和再生
资源利用及销售、有色金属制品及塑料贸易
    ㈤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广东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㈥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4,191.69
万元,总负债为 23,893.06 万元,净资产为 20,298.63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 54.07%。广东公司 2017 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 31,659.94 万元,
实现净利润 5,071.03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广东公司的总资产为 50,980.15 万元,
总负债为 32,505.57 万元,净资产为 18,474.5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76%。广东公司 2018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收入 14,918.49 万元,
实现净利润 3,175.95 万元。广东公司 2018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未经审
计。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广东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
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

笔贷款偿清之日止。
    被担保金额:为广东公司担保 5,0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广东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
上述公司为所属全资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
见,认为:广东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为广东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子公司实现
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
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
情况;同意公司为广东公司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金额为

3.37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
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20.04%,均为公司对公司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