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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再资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8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公司”) 、山东中绿
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江西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0 元。本次拟为山东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已实
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000 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公司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
行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
行商定、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江西公司上述融资提供 1,0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⒉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临沂分行申请1年期、

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2,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山东公司上述融资提供 2,0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⒈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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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江西公司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申请 1 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
础与银行商定、1,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1,000 万元连带
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0.5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
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⒉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山东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临沂分行申请 1
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2,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2,0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1.1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
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新建望城新区宏图大道
    ⒉法定代表人:高善庆
    ⒊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⒋经营范围: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
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其他废物(废

线路板 HW49:900-045-49)的收集、贮存及利用(凭有效的江西省危

                               2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
的(委托)加工、销售;冶金炉料、铁合金的贸易、市场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中介);钢铁贸易;矿产品流通(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江西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70,362.38

万元,总负债为 38,722.30 万元,净资产为 31,640.08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 55.03%。2017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420.76 万元,实现
净利润 5,474.91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江西公司的总资产为 59,574.35 万元,
总负债为 31,993.38 万元,净资产为 27,580.9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3.70%。江西公司 2018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569.71 万
元,实现净利润 3,233.37 万元。江西公司 2018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未
经审计。
    ㈡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山东临沂河东区工业园
    ⒉法定代表人:许来永
    ⒊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⒋经营范围:废旧电子电器物品回收、拆解、处理及其它废旧物
资回收、分拣整理;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利用;销售自产产品(需许可
证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⒌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3
    山东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0,981.44
万元,总负债为 34,947.52 万元,净资产为 16,033.92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 68.55%。2017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8,902.70 万元,实现

净利润 3,013.93 万元。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山东公司的总资产为 55,801.67 万元,
总负债为 28,658.23 万元,净资产为 27,143.4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1.36%。山东公司 2018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250.13 万
元,实现净利润 2,109.52 万元。山东公司 2018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未
经审计。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分别为江西公司和山东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均为: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江西公司担保 1,000 万元人民币,为山东公司
担保 2,0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西公司和山东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
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该两下属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

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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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
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认

为:江西公司和山东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公司为江西公司和山东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
促成子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

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山东公司和江西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
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金额为
4.07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
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24.20%,均为公司对公司全资
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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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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