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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再资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江西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9,000 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江西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
 建支行申请办理2年期流动资金贷款9,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拟
 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江西公司上述融资提供 9,0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江西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

建支行申请办理 2 年期、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
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9,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9,0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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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5.35%,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公司资

产负债率为 44.91%,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㈠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新建望城新区宏图大道
    ㈡法定代表人:高善庆

    ㈢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㈣经营范围: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
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其他废物(废
线路板 HW49:900-045-49)的收集、贮存及利用(凭有效的江西省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
(委托)加工、销售;冶金炉料、铁合金的贸易、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中介);钢铁贸易;矿产品流通(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㈤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江西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㈥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70,362.38
万元,总负债为 38,722.30 万元,净资产为 31,640.08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 55.03%,2017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420.76 万元,实现
净利润 5,474.91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公司的总资产为 54,362.8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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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债为 24,419.41 万元,净资产为 29,943.4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4.91%。江西公司 2018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1,782.73 万元,实

现净利润 5,603.38 万元,江西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江西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

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㈣被担保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西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公司为该全资子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
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对于上述公司为江西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公司独立
董事认为:江西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为江西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下属公司实
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
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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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
司为江西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金额为

4.12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
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24.49%,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
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

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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