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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充分发挥我们的经验和专业特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我们完成工作,未有妨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我们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㈠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分别收到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
先生和温宗国先生递交的辞职书,该三位先生因在公司任独立董事职
务已满六年(2015 年 6 月 25 日起),根据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
过六年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七
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㈡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⒈韩复龄先生:1964 年出生,毕业于波兰西里西亚大学财务管
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顾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顾问,北京中财慧融绩效评价咨询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首席

风控师。曾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系副主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
心(联办)研究发展部宏观分析师、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应用金融
系主任。出版《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实务》、《资本运营的财务技巧》、

《公司并购重组》、 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解析及案例分析》等多部著作。
2021 年 3 月起,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7 月起任新
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起任中再资源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⒉田晖女士:1972 年出生,先后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
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专业,双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
家用电器研究院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曾任北京新时代环境工程有
限公司工程师、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电器循环与绿色发展中心主任。
主要社会职务有生产者责任延伸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中国绿色
供应链管理联盟电器电子产品专委会副会长、TC297/SC4 电工电子产
品回收利用分技术委员会委员,TC440 全国二手货标准技术委员会委
员,TC49/SC10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装与环境分技术委员会
委员等,是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工信部节能司、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
再生资源领域行业专家。2021 年 7 月起任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⒊孙东莹先生:1970 年出生,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芝
加哥肯特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管
理合伙人、香港办公室中国法顾问。曾任中国机械经济技术合作总公
司律师。主要业务领域:公司收购与兼并、证券发行与上市、国际投
融资法律业务、私募投融资、金融法律业务和金融机构的危机处理与

清盘。2021 年 7 月起任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

    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⒈我们(除任公司独立董事外)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
    ⒉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㈠出席董事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   亲自参加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韩复龄          6         6           5           0          0
       田晖        6         6           5           0          0
   孙东莹          6         6           6           0          0
刘贵彬(离任)     14        14          13          0          0
伍远超(离任)     14        14          14          0          0
温宗国(离任)     14        14          14          0          0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20 次会议,累计审议 66 项议
案。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和上任
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对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㈡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任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会次数
         韩复龄                1                    0
          田晖                 1                    1
         孙东莹                1                    0
    刘贵彬(离任)             5                    2
    伍远超(离任)             5                    3
    温宗国(离任)             5                    0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年度内的历次股东大会均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

结合方式召开,累计审议通过 19 项议案,我们和上任独立董事在历
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均详细了解了各项议案。
    ㈢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⒈就 2021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非公开发
行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通过微信、邮件和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面临的经营风险,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据此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
职权。
    ⒉督促公司按规定对历次股东大会所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和披露。

    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公司先后分 52 批次,共计编制披露了 151 个公告,其
中 144 个临时公告。我们和上任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㈣关注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管理层提供的资料,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当期和累计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查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发生
额合计为 8.81 亿元;2021 年末,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7.94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
权益)的 32.88%。
    2021 年内发生的提供担保和 2021 年末正在履行的担保,均系公
司为下属全资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外融资均为各自因生
产经营需要,向商业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币种均为人民币,贷
款利率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提供
担保类型均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和子公司均不存在对下属全资公司
以外的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2021 年末,公司正在提供担保的对象不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情形。
    我们和上任独立董事分别共同就 2021 年度各自任期内公司上述
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在董事会会议审议时投票同意
该等事项。

    ㈤其他事项:
    ⒈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细致了解和
审慎查验,并对关键事项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对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基础,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内,我们和上任独立董事就公司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主要涉及:
    ㈠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㈢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㈣会计政策变更;
    ㈤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㈥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㈦公司 2020 年度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㈧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㈩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凭借专业经验
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进一步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管文件精神的学习,持
续督导公司规范运作,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本运营

及其他重要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督促
公司做好合规披露工作,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
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韩复龄                 田晖               孙东莹


                                         2022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