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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环:中再资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
关规定,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年报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㈠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
孙东莹先生和股东董事孔庆凯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韩复龄先生为主任
委员。该三位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 2022 年 6 月 22
日。
    ㈡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委任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孙东莹先生和
股东董事张海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韩复龄先
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年度内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适时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
席。其中:
    ㈠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的说明,审阅
了公司拟提交年审机构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同意以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会计报表为基础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对涉及会计报表
的重大事项,应形成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相关部门要按照
规定密切配合审计机构,确保年审工作按计划完成;审计机构在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须提交审计委员会进行再次审阅,并保持与审计委员
会的必要沟通;审计机构须按既定审计工作计划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㈡2022 年 4 月 1 日召开会议审阅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称中天运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初步
审计意见,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和中天运所所项目人员对审计进展情
况的汇报。
    ㈢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同意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小组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㈣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聘请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㈤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方案,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㈠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⒈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是中天运所。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年审
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
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在审计服务
中履行了相关责任。年审机构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如期为公司出具了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中天运所从 2015 年度开始受聘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累计
连续为公司提供 7 个年度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2022 年 5 月,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向数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招标邀请,共有包括中天运所在内的 7 家单
位参与投标,中标单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所)。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
招标方式拟定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将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
所 2021 年度财报审计费 84 万元,内控审计 21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
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⒊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
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了年
度审计计划的相关工作安排,就 2021 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计方法和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且在审计期间未
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⒋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中天运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
    ㈡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
司的财务报告,并有针对性地对后续审计工作提出了专业建议。我们
重点关注了公司会计政策执行情况、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关键会计和
审计事项,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不存在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㈢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
案,并积极督导公司开展好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司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
《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内部控
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能够与年审机
构进行更加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积极进行
了相关协调工作,保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㈤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解,并
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合
理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
依托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以及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评
估,持续规范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审计委员会委员:
韩复龄               孙东莹              徐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