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28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 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对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2008年公开发行28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 年4 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28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275,414.73万元,已于2008 年4月25日到位,并 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对此出具了(2008)汇所验 字第6-002号验资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以前年度实际使用274,957.84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549.24万元,当前余额为1.75万元。(差额部分为利息收入) (二)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3 月23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34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4.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87.3104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246,806.7696万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3月23日出具了(2010)汇所验字第6-004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财会 3 [2010]25号文规定,将发行费用中财经公关费、路演费等合计104.34万元调整至 当期损益,调整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246,911.11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以前年度实际使用 251,638.52 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 402.83 万元,当前余额为 2.10 万元。(差额部分为利息收入) (三)公司 2012 年公开发行 6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公司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16 号)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佣金 7,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 593,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到账。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对此出具了(2012)汇所验字第 7-0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从募集资金中支付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登记托管费共计 640.51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 592,359.49 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以前年度实际使用 295,546.44 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 251,486.03 万元,当前余额为 70,124.45 万元。差额部分为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 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公司2008年公开发行28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 2008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开 设了三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龙口市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14 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 账号 金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龙口市支行营业部 350101040019087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1606036019200016460 已销户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 37001666881050148702 1.75 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专户资金余额为存款利息,将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第二十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在《201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事宜相关信息。 (二)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 201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公 司开设了两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龙口市支行南山分理处、中国 银行龙口南山支行。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 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 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 201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公 司增加设立了两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黄城分理处。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20 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 账号 金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 1606036019200040766 1.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黄城处 37001666881050149910 1.00 中国农业银行龙口市支行南山分理处 351901040001426 已销户 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406402598758095001 已销户 (三)公司 2012 年公开发行 6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12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 开设了四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与上述银 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 5 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 大差异。 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增设了两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与上述银行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购买理财产品资金 66,300 万元)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 账号 金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 229916550725 2,072.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 15-351901040001848 669.6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 1606036019200068468 199.8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 37001666881050152314 210.6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7374710182600003699 28.5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14630154500000061 643.24 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计划进度进行。 1、公开发行28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一; 2、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3、公开发行6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三。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08年公开发行28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6 (1)经公司 2008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08 年 8 月 8 日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 522,601,421.03 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此次置换出具 了报告,认为此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经公司 200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以募集资金偿还截至 2008 年 11 月 20 日之前期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募投项目相 关款项 48,420,966.24 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针对此次偿还出具了报告,认为此次偿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 (3)经公司 2010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以募集资金偿还 2009 年度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款共计 116,364,802.91 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针对 此次偿还出具了报告,认为此次偿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的规定。 2、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经公司 2011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1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 款共计 47,772,843.38 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置换出具了报告及核查意见,认为此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经公司 201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 款共计 91,148,758.39 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置换出具了报告及核查意见,认为此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公司 2012 年公开发行 6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经公司 2012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垫付的款项 41,326.59 7 万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的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也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此次置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决策程序合法,此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经公司 201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款 项 51,827.16 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 专项审核,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也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为此制定 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支付置换资金 51,800.00 万元。 (3)经公司 2014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款项 68,064.59 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 项审核,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也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为此制定 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支付置换资金 68,000.00 万元。 (4)经公司 201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款项 8 45,874.97 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 项审核,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也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南山铝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为此 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南山铝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 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支付置换资金 15,800.00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 2008 年公开发行 28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经公司 2008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在确 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5 亿元,使用期 限不超过 4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经公司 2009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在确 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5 亿元,使用期 限不超过 6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09 年 7 月 13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经公司 201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使用 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2)经公司 201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9 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使用 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11 年 5 月 4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3)经公司 201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使用 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11 年 11 月 9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4)经公司 201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在确 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使用期限 不超过 6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12 年 5 月 2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 2012 年公开发行 6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公司 201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在确保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5.5 亿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2013 年 1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使用不超过 40 亿元(初始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本次决议有效期 为一年。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使 用不超过 25 亿元(初始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本次决议有效期为 一年。公司确定单笔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 10 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2014 年 1 月 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在原不超过 25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基础上追加 55,000 万元额度,用于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 定)。本议案有效期自补充流动资金的 55,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之日起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止。该决议生效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变 为 305,000 万元。如遇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再 次补充流动资金,则本次追加理财额度自动终止。2014 年 11 月 22 日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初始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 况递减)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 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本次决议有效期为一年。公司确定单笔投 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 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详见公司 2013 年 4 月 9 日、2013 年 7 月 4 日、2013 年 10 月 11 日、2014 年 1 月 6 日、2014 年 4 月 8 日、2014 年 7 月 4 日、2014 年 10 月 10 日、2015 年 1 月 6 日《关于 2013 年一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关于 2013 年二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关于 2013 年三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关于 2013 年 四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关于 2014 年一季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关于 2014 年二季度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关于 2014 年三季度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关于 2014 年四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2011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2 万吨轨道交通新型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变更其中 4 万 11 吨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其中 4 万吨生产线项目实施主 体由“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Nanshan America Advanced Aluminum Technologies, LLC(南山美国先进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 称“南山美国先进铝”),南山美国先进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实施地点由“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变更为“美国印第安纳州拉菲叶特市”。该议 案经 201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对南山美国先进铝支付投资 80,000.00 万 元,南山美国先进铝收到的上述投资款全部投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 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南山铝业公司编制的《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己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南山铝业 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南山铝业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12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二)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南山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 13 附件一: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8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4 年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5,414.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9.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507.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 项目,含 截至期末 截至期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计投入金额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承诺投入 末项目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用状态日 更(如 金额 进度(%)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金额的差额 期 有) 化 年产 52 万吨铝合金锭熔铸 - 100,922.37 100,922.37 - 0.00 100,922.37 - 100 - - - 否 生产线 年产 10 万吨新型铝合金材 否 - 127,480.00 122,894.73 - 549.24 122,987.08 - 100 - - - 料生产线 补充流动资金 - 51,597.63 51,597.63 - 0.00 51,597.63 - 100 - - - 否 合计 280,000.00 275,414.73 549.24 275,507.0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第一条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第一条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一、(一) 年产 10 万吨新型铝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中含采购设备开立信用证保证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364.72 万元。 注:年产 52 万吨铝合金锭熔铸生产线产品为公司产业链中间产品,直接用于下工序使用,无法单独计算其效益;年产 10 万吨新型铝合金材料生产 线与公司原生产线统一管理,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统一调配设备生产,无法单独计算其效益。 14 附件二: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4 年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6,911.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2.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2,041.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 项目,含 截至期末 截至期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计投入金额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承诺投入 末项目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用状态日 更(如 金额 进度(%)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金额的差额 期 有) 化 年产 22 万吨轨道交通新 - 250,000.00 246,911.11 - 402.83 252,041.35 - 98 - - - 否 型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 合计 - 250,000.00 246,911.11 - 402.83 252,041.35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第二条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第二条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一、(二)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累计投入金额中含采购设备的信用证、保证金 13,064.98 万元。 注:年产 22 万吨轨道交通新型合金材料生产线与公司原生产线统一管理,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统一调配设备生产,无法单独计算其效益。 15 附件三: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6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4 年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2,359.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1,486.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7,032.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 项目,含 截至期末 截至期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计投入金额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入金额 末项目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用状态日 更(如 金额 进度(%)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金额的差额 期 有) 化 年产 20 万吨超大规 格高性能特种铝合金 - 600,000.00 592,359.49 - 251,486.03 547,032.47 - 80 - - - 否 材料生产线项目 合计 - 600,000.00 592,359.49 - 251,486.03 547,032.4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第三条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第三条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一、(三) 1、累计投入金额中含采购设备开立信用证保证金 78,377.35 万元;2、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3-005 号、临 2013-042 号、临 2013-051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号、临 2014-007 号、临 2014-021 号、临 2014-037 号、临 2014-054 号、临 2015-004 号公告。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