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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铝业: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5-09-23  

						证券代码: 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66




 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发行公告签署日: 2015 年 9 月 22 日




                                      1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南山铝业”)
公开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28 号)核准。
    2、发行人本次发行面值 30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其中本期(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发行 15 亿元人民币,且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预设发行规
模为人民币 8 亿元;品种二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预设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最
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520,887.32 万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
所有者权益合计);公司最近一期末母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 19.64%,合并报
表资产负债率为 20.7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1,233.35 万元(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
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初始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品种二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初始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
    本期债券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2015 年 9 月
24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后决定是
否启动品种间回拨机制。
    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

                                     2
记的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
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品种一的区间为 4.6%-5.8%,品种二的
区间为 4.2%-5.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T-1 日)向网下
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
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
为 1,000 手(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级,本期债券符合
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
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3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山东南山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该募集
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5 年 9 月 23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
                   指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南山铝业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
本次债券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           指
                        本期债券,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公司
发行首日、网下
                   指   2015 年 9 月 25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认购起始日
合格投资者、投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指
资者                    止购买者除外)
主承销商、债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资信评估机构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网下利率询价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
                   指
申购申请表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款通知书


                                         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
次债券将分期发行,本期(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预设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品种二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预设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

    本期债券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将根据发行时网下申购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后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机
制。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采取网下发行方式,将根
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品种一
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
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
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
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品种一:未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品种二后

                                    5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一:未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
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应在披露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
法的公告后连续两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债券回售提示性公告,投资者根据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
办法的公告在指定的回售申报期间(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日至第 25 个工作日)实施回售申请。发行人在投资者回售申报结束之日
发布回售申报结果公告。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并接受
发行人的上述安排。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0、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对于逾期未支付的
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
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20%。

    11、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
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6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
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
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 9 月 25 日之前
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起息日:2015 年 9 月 25 日。

    13、付息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4、到期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5、本金兑付登记日:

    本期债券品种 1:2020 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及最后一期
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 2: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 2020 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2018 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及最
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 2020 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3 个
工作日为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6、本金兑付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本金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金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
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

    17、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

                                    8
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
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8、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 1606036019200090846;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 227327269352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2、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发行总计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1%。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9
(2015 年 9 月 23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5 年 9 月 24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25 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1 日
                         网下发行日
(2015 年 9 月 28 日)
       T+2 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上述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6%-5.8%,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
区间为 4.2%-5.4%。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的询
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5 年 9 月 24 日(T-1 日)10:00-12:00 期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应注意:

                                        10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的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 5 档
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
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
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5 年 9 月 24 日(T-1 日)10:00-12:00 之
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
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传真号码:021-60933197、021-60933184;联系电话:021-60893209;联系
人:杨天璐。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11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
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
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初始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
品种二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初始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初始发行规模共计 15 亿元,
如本期债券两个品种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足 15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
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 手(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
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
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5 年 9 月 25 日(T 日)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T+2 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
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5 年 9 月 24 日(T-1 日)前
开立证券账户。

                                    12
    2、欲参与网下协议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申购数量,并向
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合格投资者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
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
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
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5 年 9
月 29 日(T+2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务必在
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和“南铝债认购资金”字样,例如,投资者证
券账户为 1234567890,则应在汇款用途/附注里填写:1234567890 南铝 01 认购
资金/1234567890 南铝 02 认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户:4000029129200448871
    联行行号:27708291
    大额系统行号:102584002910
    开户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一楼
    开户行联系人:王婷
    银行查询电话:0755-82461390、82462546
    银行传真:0755-82461390
    联系人:杨天璐
    电话:021-60893209
    传真:021-60933197、021-60933184

                                   13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
(T+3 日)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
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5 年 9 月 29 日(T+2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
    法定代表人:宋昌明
    联系人:隋冠男
    联系电话:0535-8616188
    传真:0535-8616230
    (二)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徐巍
    联系电话:021-60933183

                                   14
传真:021-60936933




                     15
        附件: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即构成申购人
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申购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帐户名称(上海)                              证券帐户号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Email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品种一(五年期,申购上限8亿元, 品种二(3+2年,申购上限7亿元,询价利率
票面利率由低到高填写,
                             询价利率区间4.6%-5.8%)               区间4.2%-5.4%)
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
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
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
求(最多可填写5档询价
利率)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及盖章后,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于2015年9月24日(T-1
日)10:00-12:00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传真:021-60933197、021-60933184;电话:021-60893209。
注:发行传真后请与主承销商确认。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2、申购人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
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
续;
3、本次发行的最终申购金额为本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申购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本表的申购金
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
项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获配的全部债券,
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
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
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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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可分为品种一:期限5年,预设发行规模8亿;品种二:期限3+2年,预设发
行规模7亿;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
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8%-9%。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
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8.00%                                   15,000
                  8.20%                                   16,000
                  8.40%                                   17,000
                  8.60%                                   18,000
                  8.80%                                   19,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8.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9,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80%,但高于或等8.60%时,有效申购金额18,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60%,但高于或等8.40%时,有效申购金额17,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40%,但高于或等于8.20%时,有效申购金额16,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20%,但高于或等于8.0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0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
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
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
传真:021-60933197、021-60933184;电话:021-6089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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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之盖章页】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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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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