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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铝业:会计差错更正公告2016-04-05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23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 南铝 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 南铝 0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2014年业绩进行追溯调整。


     一、概述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
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等 322 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复审的通知》(鲁科高字[2013]33 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
号:GF201237000009),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公告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截止公司 2014 年度财
务报表公告日,公司未取得 2015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公司按 25%的所
得税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6 年 3 月 11 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认定山东联友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746
家企业为 2015 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鲁科字[2016]41 号),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7000131),资格有效期
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由于公司已取得 2015 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2015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 15%,南山铝业公司追溯调整了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其中调减递延所得税资
产 17,295,399.41 元,调增所得税费用 17,295,399.41 元,调减盈余公积
1,729,539.95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15,565,859.46 元。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

                                     1
议,全票通过《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 2014 年所得税税率的变动,公司追溯调整了 2014 年度财务报表。
其中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17,295,399.41 元,调增所得税费用 17,295,399.41
元,调减盈余公积 1,729,539.95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15,565,859.46 元。
    2、本次会计差错是因公司税收优惠的认定时间晚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所致,所以不存在相关规定中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是由于公司在出具 2014 年度财务报告时,按照 25%所得
税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
作,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所得税税率由 25%调减为 15%,需要追
溯调整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南山铝业本次会计差错是由于在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前,尚未完成
公司 2015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按照 25%所得税税率
确认的。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所得税税率
由 25%调减为 15%,需要追溯调整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的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更正过程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是由于公司在出具 2014 年度财务报告时,公司 2015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尚未完成,按照 25%所得税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公
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所得税税率由 25%调减
为 15%,追溯调整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均针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监事会审慎核查后同意董

                                    2
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
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专
项说明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五)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
    (六)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表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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