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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铝业:关于董事会审议2015年高送转预案的公告2016-06-09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49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 南铝 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 南铝 0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 2015 年高送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公司拟按公司总股本

2,835,184,3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预计分配股利 283,518,436.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 2,835,184,36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本次转增股份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至 7,087,960,902 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会 9 名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按公司总股本 2,835,184,3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
283,518,436.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股份总数 2,835,184,36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本次转增股份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至 7,087,960,902 股。上述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审议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说明
    (1)公司主要从事铝及铝合金制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发展,
公司核心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市场业务稳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2)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
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同时,充分接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
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的
流动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3)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对
此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基于以上情况,经过审慎审议,公司董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持续、
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本
次高送转预案与公司业绩相互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同时,兼
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1、《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
公司全体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协议买卖公司股份、在二
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参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
划等事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宋建波持有公司股份 1,900,000 股,在审
议本次高送转预案后 6 个月内,无任何减持计划。公司尚未收到其他董事的股份
增持计划或通知。
    未来 6 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若公司董事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
股份的可能性,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后的 6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
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