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未来三年(2017-2019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2017-09-11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52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 南铝 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 南铝 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 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7-2019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系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公司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重要因素,以及建立
对投资者稳定、持续回报机制,平衡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有效兼顾投资
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等重要考量。
二、 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系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下,本着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
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积
极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 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事项
(一)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分配股利
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并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同时在遵守上述现金分红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股
1
票股利分配预案。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
(1)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未来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制订
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制订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
为出发点,经详细论证后,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上
述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调整亦需经监事会审议认可。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若公司未发生需要调整分红
回报规划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
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