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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铝业:对外投资前期公告2018-03-14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23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 南铝 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 南铝 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 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前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公司或
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为主体与 FIGEAC AERO 共同出资设立“南山飞卓宇航航空零
部件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及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航空零部件机加工、处理、部件组装等业务,注册资
本 2,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拟以公司或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为主体以自有资金现金
出资 1,0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0%,FIGEAC AERO 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特别风险提示:
    双方仅就合资企业设立事项签订了合同主要条款,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具体
合资事项尚未最终确定。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发挥公司铝合金材料优势,公司拟以公司或
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为主体与 FIGEAC AERO 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从事航空
零部件机加工、处理、部件组装等业务,注册资本 2,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拟出
资 1,0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0%。FIGEAC AERO 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2、双方经过反复磋商,于 2018 年 3 月 10 日就合资主要事宜签署《FIGEAC AERO
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关键条款》。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方介绍:
       公司名称:FIGEAC AERO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Jean Claude Maillard
       股本:3,820,736.76欧元
       成立日期:2000年4月30日
       注册地址:法国菲雅克市艾吉耶工业区
       注册号:349357343
       截至本公告日,FIGEAC AERO及其公司股东、高管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2、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拟成立公司名称:南山飞卓宇航航空零部件有限公司
           (2)拟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3)拟经营范围:从事航空零部件机加工、处理、部件组装等业务。
           (4)合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币种:美元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FIGEAC AERO                                    1,000.00     50.00%
 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   1,000.00     50.00%
                            合计                       2,000.00    100.00%
       四、关键条款

        公司与 FIGEAC AERO 秉承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
则于 2018 年 3 月 10 日签订了《FIGEAC AERO 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外
  合资企业关键条款》,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实现互补,提高竞争力。协
  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FIGEAC AERO
       2、出资方式及比例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FIGEAC AERO           美元           1,000.00    自有资金        50.00%
南山铝业或指定的全资子公司   美元           1,000.00    自有资金        50.00%

          合计                              2,000.00                      100%
       3、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限定为六名,双方董事数量均等。董事
  任期 4 年,可以连任。
       4、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合资公司运营过程中,双方同意针对产品的生产负有以下责任:
      (1)原材料的采购(根据客户认证程序和客户要求,由合资公司确定向谁
  采购):对于南山可以生产的产品,同等条件下按市场价格优先使用南山作为材
  料提供方;
      (2)机加工:由合资公司在 FIGEAC AERO 的责任下且使用 FIGEAC AERO 的
  专有技术和技术支持完成;以及合资公司和 FIGEAC AERO 为了按照客户规范生产
  产品,合资公司和 FIGEAC AERO 进行技术合作,组织并跟进产品生产过程。
       5、其他事项
      合资公司合同和公司章程一经签署,一切应以合资公司合同和公司章程为准,
  而非以本文件为准。
      五、合资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

      1、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发挥铝合金材料技术优势,为客户提
  供更具附加值的服务。
      2、合资公司主要产品方向为航空航天用机加工零件(长梁、轨道、翼弦等)。
  合资公司结合双方各自拥有的技术和资源,生产对原材料制造和机加工方法有较
  高要求的航空机加工零件,产品科技含量高、极具竞争力。
    3、合资公司的发起人之一 FIGEAC AERO 以专门向重要的航空零件制造商和
飞机制造商供应小型、中型和大型零件以及子装配件著称,FIGEAC AERO 向空客
和波音供货,是空客的 20 大供应商之一。未来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的原则,对合资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与 FIGEAC AERO 签订的条款仅为合资合同的主要条款,投资主
体、投资时间及其他详细条款尚未最终确定,需参照最终签订的合资合同。

    2、由于合资公司尚处于筹备组建阶段,在正式合同签订、材料申报、审批
乃至最终批准、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FIGEAC AERO 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关键条款》。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