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NANSHAN ALUMINIUM CO., 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 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点声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 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国信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 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 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 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不承担 任何责任。 1-1-1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 第二节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6 第三节 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1 第四节 发行人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2 第五节 担保人的情况.............................................................................................. 13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4 第七节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5 第八节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6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17 1-1-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NANSHAN ALUMINIUM CO., 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股票代码:600219 法定代表人:宋昌明 成立时间:1993 年 3 月 18 日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265706 电 话: 0535-8616188 传 真: 0535-8616230 公司网址:http://www.600219.com.cn 电子信箱:600219@nanshan.com.cn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 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06,788.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9.03%;实 现营业成本 1,321,339.4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9.15%;实现净利润 172,033.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7.97%,其中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61,135.51 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加 22.75%。 1-1-3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报告期内公司铝制品产销率为 100%, 其中型材产品对外销量较上年增加 1.19%;热轧卷/板产品对外销量较上年增加 135.77%;冷轧卷/板产品对外销量较上年增加 6.99%;铝箔产品对外销量较上年 增加 42.75%。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一方面是公司根据产业 链的逐步完善以及市场需求,调整产品销售结构,增加后端深加工产品对外销售 量,另一方面是受 2017 年铝锭价格上涨的因素影响;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 增加,一方面是由于产品销量增加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 2017 年大宗原辅材料- 煤炭、液碱、石油焦、沥青等市场价格上涨的因素影响。前述原因导致公司本年 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517,301.31 32.96% 非流动资产 3,086,750.93 67.04% 资产合计 4,604,052.24 100.00% 流动负债小计 755,542.44 16.41% 非流动负债小计 382,513.64 8.31% 负债合计 1,138,056.08 24.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74,430.47 71.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65,996.16 75.28%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661,307.52 其中:电、气 21,371.75 天然气 4,096.46 氧化铝粉 41,501.46 合金锭 122,397.57 铝型材 338,103.53 热轧卷/板 149,233.57 冷轧卷/板 875,471.76 铝箔 104,992.66 1-1-4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项目 2017 年度 其他 4,138.75 其他业务收入 45,480.56 营业收入合计 1,706,788.08 营业利润 225,625.05 利润总额 225,851.36 净利润 172,033.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1,135.51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958.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813.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493.3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388.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2,249.95 1-1-5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二节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 次债券将分期发行,本期(首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预设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品种二也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 4.97%,在存续期内固定 不变;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为 4.40%;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 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品种一:未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品种二后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一:未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 1-1-6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应在披露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 法的公告后连续两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债券回售提示性公告,投资者根据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 办法的公告在指定的回售申报期间(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日至第 25 个工作日)实施回售申请。发行人在投资者回售申报结束之日 发布回售申报结果公告。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并接受 发行人的上述安排。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9、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0、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对于逾期未支付的 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 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20%。 11、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 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 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1-1-7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 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 9 月 25 日之前 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起息日:2015 年 9 月 25 日。 13、付息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4、到期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5、本金兑付登记日: 1-1-8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期债券品种 1:2020 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及最后一期 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 2: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 2020 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2018 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及最 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 2020 年 9 月 25 日之前的第 3 个 工作日为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6、本金兑付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本金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金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 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 17、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 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18、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1-1-9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 1606036019200090846;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 227327269352 21、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2、跟踪信用评级结果:新世纪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新世纪跟踪 [2018]100026)评级报告,调整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至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调整为 AAA。 2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7、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8、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9、发行费用:本期债券发行总计费用为 900 万元。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1-10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三节 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9,1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基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 况,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止 2016 年 10 月 13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5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受托管理费用人民币 9,000,000.00 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1,491,000,000.00 元)已全部使用完毕。与募集说明书承诺投入金额无差异。 1-1-11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四节 发行人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2017 年,发行人严格遵守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 券条款的规定,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承诺。 1-1-1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五节 担保人的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 1-1-13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本期债券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1-1-14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七节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期债券的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5 南铝 01、15 南铝 02 及 17 南铝债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8]100026),调整 15 南铝 01 和 15 南铝 02 信用等级至 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至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评级机构对南山铝业的跟踪评级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年南山铝业经审计的年度财 务报告披露日起两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 项出现差异的,评级机构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 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南山铝业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 相应事项。本评级机构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南山铝业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 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1-1-15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八节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17 年度,公司按照《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票面利率公告》,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付息。“南铝 01”的票面利率为 4.97%, 每手“南铝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70 元(含税,扣税后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9.7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4.73 元)。“南铝 02”的票 面利率为 4.40%,每手“南铝 02”(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00 元 (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5.20 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9.60 元)。 1-1-16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2017 年度内,不存在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1-1-17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 日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