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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铝业: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71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 南铝 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 南铝 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 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会计估计的议案》,对坏账准备金计提比例进行调整。
    一、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
议,全票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内容:
     变更前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表: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0                           10
1-2 年                                          15                           15
2-3 年                                          20                           20
3 年以上                                         40                           40
     变更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表: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 年以上                                         50                           50
     2、变更日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3、变更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并参考行业内其他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公司实际经营
活动中坏账产生情况,为更好的体现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决定下调应收款项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
    4、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
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
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参考行业内其他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活动中坏账产生情况,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会
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后的会
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确保了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
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
估计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
说明的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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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四)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的审核报
告;
   (五)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
明;
   (六)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
计估计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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