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5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02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 南铝 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 南铝 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 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 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程仁策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
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拥有完整的铝加工产业链,产品生产、销售环节与铝价相关度较高。锦
泰贸易大部分出口产品定价需参考伦铝金属交易所原铝价格(以下简称“伦铝”),
为规避铝价波动带来的风险,锦泰贸易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
展外盘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产品销售价格、
库存金属减值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稳定生产经营。
锦泰贸易拟以银行授信额度投入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如
发生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锦泰贸易将以自有资
金对保证金进行补充。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3)。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锦泰贸易使用银行授信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
1
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锦泰贸易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
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并执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
3、锦泰贸易出口产品定价需参考伦铝价格,容易出现一定的价格波动。在
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风险,减少因价格
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或售价波动,保证产品利润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锦泰贸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铝价大幅波动风
险,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生
产经营业务的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产品定价模式为铝价+加工费,生产经营涉及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
环节与铝价息息相关,且产品生产至销售具有一定周期,铝价的波动对半成品、
库存金属具有较大影响。另外,煤炭作为公司自备电厂重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
也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因此,公司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铝、煤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库
存成品减值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稳定生产经营。
期货保证金最高不超过 40,000 万元,另预留 10,000 万元追加保证金以应
对期货交易所节假日临时调高保证金等需求,以上资金构成为客户履约保证金及
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4)。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
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并执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
2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风险,
减少因煤价、铝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
煤价、铝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煤价、
铝价大幅波动的风险,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
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锦泰贸易实际业务需要,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锦泰
贸易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计划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年累计
签约金额不超过 3 亿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5)。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情
况,锦泰贸易以其银行授信额度投入 2019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有关
制度和法规的要求,符合锦泰贸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其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拟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程仁策先生。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