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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9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现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山东证监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在年审过程
中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做好前期沟通,中期监督,后期核查的
各项工作并形成书面意见。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3 月 10 日、3 月 25 日先
后召开三次会议,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沟通和总结,并形成
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2、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经认真调查与
筛选,公司审计委员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上午召开会议,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
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1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建议续聘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
审计机构。
    3、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8 月 22 日、10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阅公司一季度、中报及三季度财务报告,出具书面意见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4、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会议,对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工作进行监督,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财政部规定保持一致,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其他工作
    (一)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
进行及成果进行评估: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
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
结构和治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进行审核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山东南
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从必要性、客观性、合理性等方面对
公司日常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对公司有利、
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努
力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
核,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经营性、非经营性资金
往来情况,并出具审阅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
    1、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1)在会计师开始审计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和信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
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审阅了公司编制完成的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交和信事务所
予以审计。
    (3)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
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和信事务所出具 2021 年年度
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
书面意见。
    (4)在取得和信事务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进行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5)根据和信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
事会提交了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并支付其 2021 年度审计服务
费用 500 万元(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 3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 120
万元)。
    2、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事务所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
    和信事务所在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
履行了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和信事务所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合理,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度的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并将继续尽职尽责的履行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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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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