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关于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2019-03-16
临时公告
证券 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 称:海航控 股、海控B股 编号 :临2019-020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接监管部
门通知,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持股
5%以上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冻结前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 4,080,167,580 24.28%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93,941,394 3.53%
2. 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冻结股份 冻结股份是
冻结占其所
股东名称 冻结股数(股) 占本公司 否为限售流 冻结期限
持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通股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4,080,167,580 100% 24.28% 否 2019/03/14-2022/03/13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593,941,394 100% 3.53% 否 2019/03/14-2022/03/13
3. 股份冻结的原因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财保 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国泰租赁有
限公司与海航集团、大新华航空等合同纠纷一案,海航集团、大新华航空所持本公司
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冻结。
二、股份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性提示
临时公告
上述股份冻结尚未对本公司的控制权、正常运行及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的重大影
响。大新华航空、海航集团正在积极与有关方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早日妥善
解决。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密切跟踪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财保 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