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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航: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进展的公告202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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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 海航、*ST 海航 B   编号:临 2021-023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

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30 日起一个月内)解决

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问题。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13.9.2 的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由于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1.4 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海

航”、“*ST 海航 B”,股票代码 600221、900945 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

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

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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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

注的资产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

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0)。

    为积极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计划对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

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通过债务转移方式进行整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针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

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编号:临 2021-016)。

    ㈠ 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目前整改方案正在持续推进,但因其实施需多方统筹、协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30 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

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13.9.2 的规定,公司触发了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由于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4 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海航”、

“*ST 海航 B”,股票代码 600221、900945 不变,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公司

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0: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风险

警示情形的,需满足全部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风险警示。公司虽满足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但还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本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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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㈡ 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与股东及关联

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目前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将在重整计划

中通过债务转移等方式解决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

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重整进展详见本公告“二、公司及子公司重整

进展”。

    ㈢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3. 咨询电话:0898-66739961

    4. 传真:0898-66739960

    5. 电子信箱:hhgfdshmsbgs@hnair.com

   二、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

    法院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控股及海航控股的 10 家子公

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福

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

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

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

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2021-017)、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主要子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9)。重整具体进

展情况如下:

    ㈠ 法 院 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 在 “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

(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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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

    ㈡ 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各位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海航控股及子公司重整案债权

申报指引,特就债权申报相关问题做出指引。

    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自 2021 年 2 月 10

日法院发布公告之日起,正式启动公司及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债权申报

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截至目前,债权申报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已有 56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航控股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37,768.23

万元;

    已有 12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

人民币 222.71 万元;

    已有 5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

9.74 万元;

    已有 35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

币 4,156.21 万元;

    已有 15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

币 232.88 万元;

    已有 21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

人民币 2,379.34 万元;

    已有 20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

币 368.17 万元;

    已有 9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

人民币 319.37 万元;

    已有 12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

人民币 490.57 万元;

    暂无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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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债权经确认后,部分将转移至关联方清偿,以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

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㈣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海航控股重整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 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具体会议细节将另行通知。

    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已经指导公司

启动未履行完毕合同的梳理工作。

       三、风险提示

    ㈠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 2020 年度净利润为负,并将导致 2020 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3.3.2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㈡ 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13.4.14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㈢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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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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