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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航:*ST海航: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3-25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 海航、*ST 海航 B   编号:临 2021-028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B 股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2020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编号:临 2021-008),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00,000 万元至-6,50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

提示公告》(编号:临 2021-009)、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临 2021-024),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净利润

为负,并将导致 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 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

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编

号:临 2021-010)、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关于针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

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编号:临 2021-016)、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关于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进展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3),公司经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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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并已提

出了解决方案。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7)、《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主要子公司重整的

公告》(编号:临 2021-019),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裁定受理

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

管理人。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

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0)、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要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5),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

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重要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租赁”)

的重整申请。

     2021 年 3 月 19 日,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管理人发布<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

者招募公告>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7)。公司正在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

债权申报及梳理继续履行合同等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B 股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3 月 23 日、3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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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

需关注的资产,并已提出了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0)、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针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编号:临

2021-016)、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

进展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3)。

    2. 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

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

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7)、《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主要子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9)。

    3. 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重要股东海航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长江租赁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0)、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要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5)。

    4.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招募公

告》,对战略投资者招募条件、招募流程等进行了明确,意向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前(含当日)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据此,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披露《关于管理人发布<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的公告》

(编号:临 2021-027)。

    ㈢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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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

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㈠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 2020 年度净利润为负,并将导致 2020 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3.3.2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㈡ 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13.4.14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㈢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㈣ 公司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对战略投资

者招募条件、招募流程等进行了明确,意向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

前(含当日)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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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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