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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航:*ST海航:关于受托管理北京首都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8-31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 海航、*ST 海航 B   编号:临 2021-062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北京首都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为避免并有效解决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航集团”)于 2012 年 4 月向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出具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问题的承诺》,并于 2019 年 6 月及 7 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及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变

更部分(首都航空)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报告》。因北京首都航空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控股”)是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航

空”)的控股股东,经公司与首航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旅游”)友好协商,拟受托管理其持有的首航控股 50.4%的股权。

    ●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海航旅游受公司股东海航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

易事项时,公司董事刘璐、陈明、徐军、伍晓熹、张志刚、刘吉春已回避表决。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公司受托管理首航控股 50.4%的股权,有利于公司以五星级航空公司运营标准

规范首都航空的运营管理,提升首都航空的经营能力、生产能力及盈利能力,避
                                                                       临时公告

免并有效解决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一、关联交易概述

      ㈠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避免并有效解决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受托管理首航

控股 50.4%的股权。因海航集团系公司重要股东,海航旅游受海航集团控制,故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㈡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此项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刘璐、陈明、徐军、伍晓熹、张志刚、刘吉春已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㈠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7 号新海航大厦 23 层

      ㈡法定代表人:覃世伦

      ㈢注册资本:1,750,000.00 万人民币

      ㈣经营范围:酒店项目开发、管理;旅游项目投资和管理;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

      ㈤股东及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1,224,400.00            69.97
  2      深圳中泰欣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              5.71
  3      海航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25,600.00             24.32
                    合    计                    1,750,000.00           100.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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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都航空控股有限公司

      ㈠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㈡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㈢注册资本:150,000.00 万人民币

      ㈣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㈤股东及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9,400.00            19.60
  2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105000 万               50.40
  3     北京京海航程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            30.00
                  合    计                      150,000.00              100.00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㈠委托方: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㈡受托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㈢委托管理标的:北京首都航空控股有限公司 50.4%股权;

      ㈣委托管理期限:二年;

      ㈤委托管理费收费标准为:

      固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壹佰万元;

      浮动管理费:在委托管理期间,根据航空业的经营情况及标的公司自身的经

营状况,若受托方促成标的公司进行派息或分红,则受托方按照托管股权所获分

红的 25%收取浮动管理费;

      ㈥委托管理费的支付:

      固定管理费:每年 1 月 30 日前由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固定管理费,不满一

年的按实际托管时间收取;

      浮动管理费:委托方在获得分红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支付浮动管理费;

      ㈦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临时公告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受托管理首航控股 50.4%的股权,有利于公司以五星级航空公司运营标

准规范首都航空的运营管理,提升首都航空的经营能力、生产能力及盈利能力,

避免并有效解决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六、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交易基于海航集团履行其于 2012 年 4 月向公司出具的《海航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该合同的签署,有

利于公司以五星级航空公司运营标准规范首都航空的运营管理,提升首都航空的

经营能力、生产能力及盈利能力,避免并有效解决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

题,收取的管理费公允、合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全部

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