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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航:*ST海航: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21-09-28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 海航、*ST 海航 B    编号:临 2021-074



                      海 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出资人组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4 时 30 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

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重整

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

(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院”)

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控股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

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

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

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海航控股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4

时 30 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现将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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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㈠ 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㈡ 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2021

年 9 月 27 日)的交易时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的 9:15-15:00。

    ㈢ 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南楼五楼会议室。

    ㈣ 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出资人或其代理人共计 1,303 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7,745,458,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871%。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出资人或出资人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数合计 6,330,232,92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7%;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出资人共 1,294 人,代表股份数

合计 1,415,225,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进 行 了 表 决 , 表 决情 况 为 : 出席 本 次 出 资人 组 会 议 的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为

7,745,458,205 股,占海航控股总股本的 46.0871%,其中同意 7,375,367,206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出资人所持股份的 95.22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与《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海航控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

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律师出具了《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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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为: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

出资人组会议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㈠ 因公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30 日起一个月

内)解决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问题,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13.9.2 条的规定,公司已被继续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

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进展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3)。

    ㈡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1-044)。

    ㈢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4.14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㈣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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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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