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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航:ST海航:独立董事关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2022-08-31  

                                                          独立董事关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对公司涉

及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元,在财务公司的

存款余额为0亿元。

    2.受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总体债务风险影响,财务

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破产重整。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院已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

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实质合并重整计划》)。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期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及保证金金额,已根据《实

质合并重整计划》取得对应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计划普通类信托份额,

并以信托份额评估价值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司已不存在财务公司存款。




                              独立董事:张晓辉、朱慈蕴、戴新民、吴成昌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