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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1-10-08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 2021-04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与郑州高新

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产投”)为更好地履行双方已签

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近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高新产投向众

生实业支付股份转让意向金人民币 3 亿元,待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后该意向金自动转为股份转让价款。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龙

药业”)收到控股股东众生实业通知,众生实业与高新产投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众生实业与高新产投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

协议》,众生实业拟向高新产投联合其关联方或其他国有投资机构共

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受让主体”)转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 2021-045



让其持有的公司 82,441,1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7%,以下

简称“标的股份”)。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合伙企业将持有公

司 82,441,1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7%,成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43)。

      为更好地履行《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众生实业与高新产投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签署《补充协议》,高新产投向众生实业支付股份

转让意向金人民币 3 亿元;待双方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后,

该意向金自动转为股份转让价款。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意向金支付

      (1)本补充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

户支付股份转让意向金人民币叁亿元。

      在受让主体就标的股份与乙方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后,该意向

金自动转为股份转让价款。

      (2)若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股份转

让框架协议》及本补充协议: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 2021-045



      1)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尽职调查,或乙方及/或太龙药业向甲方

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陈述在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或合法性上存

在重大瑕疵;

      2)尽职调查后发现标的股份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

管机构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或存在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其他对本次交

易构成实质性障碍的事项;

      3)尽职调查后发现交易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事项;

      4)本次交易未获得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必要的行政监管

部门审核通过。

      (3)乙方应当在《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协

商一致解除或甲方单方解除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返还意向金

本金并按照日息万分之三标准支付资金成本;逾期返还的,除应承担

前述资金成本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意向金本金金额日息万分之

一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其他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2)本补充协议双方之间因本补充协议产生的或与本补充协议

有关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协议签署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进行尽职调查,待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 2021-045



后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书》,并需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履行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审批等多项审批程序,存在正式股份转让协议能否签署以及本

次股份转让事项能否最终达成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持续督促股东及时披露进展,公司亦

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

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众生实业与高新产投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