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的 财务支持,有助于满足公司优势业务迅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 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 易议案时,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间接 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尹效华 方亮 刘玉敏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