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太龙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太龙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
盈利水平、所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兼顾
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定价公允、合理,
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
部控制体系,各项内控制度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在公
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有效地控制作用。《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我们同意该报告。
四、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子公司融资渠道畅
通,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主体,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投融资等方面实施有效
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北京兴华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七、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
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
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四)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的召集、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签字:
尹效华 方亮 刘玉敏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