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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
     定,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
     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尹效华先生、周正国先生及董事罗剑超先
     生,其中尹效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完成换届。截止目前,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尹效华先生、刘玉敏女士及董事陈四良先
     生 3 名委员组成,其中尹效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1 项议案。
     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
                    董事会审计委
        2021 年 4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                  员会 2021 年第
         月 26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次会议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
      2021 年 4
2                 员会 2021 年第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月 28 日
                    二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
      2021 年 8
3                 员会 2021 年第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月 26 日
                    三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
      2021 年 10
4                员会 2021 年第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8 日
                   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经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
    兴华”)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北京兴华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审计过程中,北京兴华能够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职责,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
    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和季度报告均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和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公司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审议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北京
    兴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
者重要缺陷。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北京兴华的沟通交流,协调公
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配合北京兴华审计工作的开展,听取会计师
审计工作总结等汇报,保障审计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签字:




     尹效华                    刘玉敏                     陈四良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