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子公司的 正常经营业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讨论、 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尹效华 方亮 刘玉敏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