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尹效华 方亮 刘玉敏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