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公告2022-09-29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 2022-07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2 年
1 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先后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对《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太龙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议案。2021 年 2 月 8 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 11,083,700 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 1.93%)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账户,过户价格 4.4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6)。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二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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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
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 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
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 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十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内;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 定的其他期间。
票的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 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同步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除以上修订内容以外,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修订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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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依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修订后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
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审议本次修订《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部分条款的董事会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