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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 号文件批复转制成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室。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截至 2022 年末合伙人 88 人,
注册会计师 41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7 人。
      北京兴华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83,828.46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60,552.5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364.58 万
元。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2 家,审计收费总额 1,776 万元,
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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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上市公司共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
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 亿元,年累计
赔偿限额 2 亿元。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因执业行为受(收)到行
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
处分。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红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开始从事资本市场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签
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雪锋,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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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性
      北京兴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 48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2 年度保持一致,以北京兴华
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专业服
务所承担的责任、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审计工
作的具体情况与北京兴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
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情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北京兴华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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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公司续聘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时考虑审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