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18-11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由董
事长曹立明先生召集,并于2018年11月30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
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终止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作,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临2018-11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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