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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松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
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
意见或建议。现将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姝女士、李志辉先生及公司董事
刘新林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姝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为董事会相关事项决议
提供了决策依据和建议。具体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 15:00 在天津
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 1 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天津松江股份有
限公司年度审计计划书(2017 年度)》。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 14:00 在
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 1 号楼公司三楼会
议室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授权 2018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关于
授权 2018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
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
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的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都比较健康、稳定。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我们于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六次会议建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
    后为进一步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独立性和客观性及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的需求,我们于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提议终止与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作,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讨论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7年度审计
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各季度财务报告及2017年年度的财务报
告、审计报告,并将各报告及审核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五、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对公司内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力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保证内部控
制得到有效执行。
    3、加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并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4、继续做好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加强财务报告的分析力度。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