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 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尊重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结论,并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以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吴邲光 李姝 李志辉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