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和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
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姝女士、李志辉先生及公司董事
刘新林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姝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为董事会相关事项决议
提供了决策依据和建议。具体如下: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 9:30 在天津
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 1 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计划书(2019 年度)>
的议案》。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 9:30 在天津
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 1 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授权 2020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 10:00 以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 9:30 以通讯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决定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 9:30 以通讯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暂时无法确定构成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和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6、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 10:00 以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
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我们于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
构。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讨论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9年年
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敦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给予了指导,未
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各季度财务报告及2019年度的财务报
告、审计报告,并将各报告及审核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
5、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多次进行了沟通和交换意见,与管理层一起分析讨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
发现的问题,积极推进审计工作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五、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对公司内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力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保证内部控
制得到有效执行。
3、加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并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4、继续做好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加强财务报告的分析力度。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