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书面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
价格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授权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1、该借款事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
交易价格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
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2、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吴邲光 李姝 李志辉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