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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松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08-03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21-07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8月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7 月 29 日、7 月 30 日、8 月 2 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目前,公司在法院的准许下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
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7 月 21 日,法院分别裁定宣告公司
下属子公司天津松江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等 7 家房地产业务板块子公司破产,被依法宣告破产后,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及下属 2 家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2021 年 4 月 20 日,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下属 2 家子公司天津松
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
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管理人自法院公告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债权申报以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之日起,正式启动公司的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
截至目前,债权的审查和确认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
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
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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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下属 7 家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
    2021 年 4 月 20 日,法院分别裁定债权人对公司下属天津松江恒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
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共计 7 家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7 月 21 日,法
院分别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上述 7 家子公司破产。上述 7 家子公司自被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目前,破产清算工
作仍在进行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重大事项相关情况
    经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函证确认,除公司间接控股
股东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已启动混合所有制
改革工作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上
市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
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
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
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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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
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
的风险。
    3、大股东质押、冻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74,102,59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30%,且全部被司法冻结,其中被质押股份数量为 245,572,88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9.59%,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5%。公司控股股东所持
本公司股份被质押、被冻结比例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
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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