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执行《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松江股份”)控股股东由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
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1 年 4 月 20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
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第
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
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7)、《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
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8)。
2021 年 11 月 15 日,法院作出(2021)津 02 破 50 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
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
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0)。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2021)津 02 破 50 号之七《民事裁
定书》,本次重整以松江股份现有总股本 935,492,615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26.4662885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475,901,748 股。转增
完成后,松江股份的总股本由 935,492,615 股增至 3,411,394,363 股。
前述 2,475,901,748 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
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400,000,000 股由重整战略投资者有条件受让;
1,075,901,748 股用于向松江股份债权人抵偿债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将转增的
2,475,901,748 股股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
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证券账户”)。
近日,管理人已将前述 2,475,901,748 股转增股票中的 548,204,273 股股票从管
理人证券账户划转至部分重整战略投资者及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划转数量(股)
天津天朗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000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9,484,362
债权人(14 家) 138,719,911
合计 548,204,273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控股股东由天津滨海发展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
划转通知》(2021 司冻 1230-2 号);
2、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津 02 破 50
号。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