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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天香: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2009-04-29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目录

    

    §1 重要提示.......................................................................... 2

    

    §2 公司基本情况...................................................................... 2

    

    §3 重要事项.......................................................................... 3

    

    §4 附录.............................................................................. 8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文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丽萍声明:

    

    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480,187,433.54 491,215,549.61 -2.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49,170,176.33 -240,622,241.65 -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127 -1.088 -3.5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22,284.74 118.92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47,934.68 -8,547,934.68 -613.1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9 -0.039 -4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7 -0.067 -31.3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9 -0.039 -4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000.00

    

    债务重组损益 6,271,961.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4.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7,360.80

    

    合计 6,283,086.4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6,830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上海远卫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

    

    1,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伟 1,006,000 人民币普通股

    

    高文胜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天媛 793,800 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省水力水电勘测设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计院

    

    李梅 613,800 人民币普通股

    

    钱俊 593,600 人民币普通股

    

    陆玉芝 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杨慧卿 547,9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东之信房地产有限

    

    公司

    

    52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交通路支行)诉福建天香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香实业”)和我司两案[案号为(2007)榕民初字第592 号、(2007)榕民初字

    

    第159 号],该诉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7-临019 号、2007-临038

    

    号、2007-临056 号、2007-临073 号、2007-临078 号、2008-临004 号、2009-临003 号公告中披露。

    

    截止2008 年11 月26 日,天香实业尚欠交通银行交通路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839 万元,共欠利

    

    息、罚息8,197,546.36 元人民币〔利息暂计至 2008 年9 月20 日〕。

    

    我司于2009 年1 月7 日与交通银行交通路支行签订《债务重组及减免息协议书》,协议约定:我司与

    

    天香实业共同向交通银行交通路支行支付人民币2839 万元,用以偿还上述案件借款本金,并支付诉讼

    

    及保全费用282,349.00 元;在本协议生效之后且我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定向增发获得证监会批准及股权

    

    分置改革获得通过后,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天香实业剩余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的履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交通银行交通路支行免除我司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及连带清偿责任;天香实

    

    业和我司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并支付相应诉讼、保全费用后,交通银行交通路支行减免天香实业于

    

    3510802006L400000500 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合同项下所有的欠息、罚息、违约金及还款期间的全

    

    部利息。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以下简称:瑞金医院)诉我司和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广)一案[案号为(2008)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4 号],该诉讼事项我

    

    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8-临010 号、2009-临002 号、2009-临015 号公

    

    告中披露。

    

    原告于起诉状中陈述:原告与我司共同投资成立了上海天广,原告以知识产权出资¥9,000,000 元,

    

    我司以货币出资¥21,000,000 元,但我司在验资后,擅自将¥21,000,000 元从上海天广划出,原告认

    

    为,我司已构成资金抽逃。此外,原告还认为,根据双方的约定,我司应返还原告¥9,000,000 元,

    

    但我司并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故原告于2007 年12 月18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司补足注册资金¥21,000,000 元,偿还

    

    ¥9,000,000 元以及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的利息损失¥373,014 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驳回原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的起诉,本案案件受

    

    理费人民币238,665 元(原告已缴纳)予以退还。

    

    2009 年1 月13 日,原告因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之民事裁定,提出上诉,请求撤销

    

    原审法院的裁定。

    

    3、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福清支行)诉我司、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通置业)、上海华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育)、厦门华通国际招商有限公司、国

    

    恒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案件[案号为(2006)闽民初字第8 号、(2006)榕民初字第100 号、

    

    101 号、102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6-临027 号、2006-

    

    临031 号、2006-临035 号、2008-临025 号、2009-临002 号公告中披露。

    

    有关此案,由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福建省高级人民于2006 年12 月30 日中止执行。现

    

    因申请执行人于2007 年12 月19 日以“三明中院另案对我司持有的福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4

    

    万股权进行拍卖,成交额约为1.6 亿人民币,可参与分配”为由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福建省高级人

    

    民法院于2007 年12 月24 决定对该案恢复执行。因本案我司的主要财产已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

    

    为便于本案执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本案指定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截至2008 年11 月20 日,我司结欠农行福清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6900 万元,利息人民币28,772,760.24

    

    元。

    

    我司于2009 年1 月5 日与农行福清支行签订《转债免息协议书》,协议达成转债免息还款方案,协议

    

    约定:我司与华通置业共同向农行福清支行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6900 万元、诉讼费510,012.00 元及

    

    执行费(以法院裁定为准),同时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对华通置业承

    

    接我司的债务向农行福清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我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

    

    第284 号、(2006)沪一中执字第168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我司2008-临034 号、2009-临018 号公告中披露。

    

    2004 年8 月11 日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3000 万元,并由华鑫通国际招

    

    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自2004 年8 月11 日起至2005

    

    年8 月10 日。2005 年6 月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以我司欠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未还涉讼对履行还款义务已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由,依约要

    

    求提前收回上述借款并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 年9 月2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84 号民事调解书,

    

    三方自愿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确认欠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金3000 万元,

    

    合同期内利息255750 元,至2005 年9 月20 日的逾期利息314572.5 元以及自2005 年9 月21 日起至

    

    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138%×1.5 计息);本公司于2005 年9 月20 日偿还利息570322.5

    

    元,于2005 年12 月20 日前偿还本金500 万元及逾期利息,于2006 年2 月20 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500

    

    万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138%×1.5 计息);本公司于2005 年9 月20 日直接支付广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聘请律师费用193000 元;华鑫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本公司未能按时、足额

    

    履行上述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

    

    2006 年2 月13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6)沪一中执字第168 号执行通知,限令

    

    公司在2006 年2 月23 日之前履行确定的义务,即:归还人民币31076017.5 元及执行费33076 元,以

    

    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逾期仍不履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

    

    执行,并由公司承担强制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

    

    2006 年6 月20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6)沪一中执字第168 号民事裁定书,由

    

    于公司与担保人华鑫通名下的财产被法院另案查封,现暂无财产可供本案执行,且广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也未提供其他财产供本案执行,故本案无继续执行的条件,依法裁定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84 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2006 年10 月31 日,广发银行将此项债权转让于广东粤财。

    

    2007 年6 月11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沪一中执字第168 号协助执行通知

    

    书,继续轮侯冻结我司投资于福建天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5000 万股股权及相应的股息和红利,停止

    

    办理上述股权的转让过户手续。

    

    2008 年9 月23 日,公司与广东粤财及华鑫通签订债务偿还协议,约定:我司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

    

    内向粤财偿还人民币1350 万,以偿还我司应偿还的债务(包括本金300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

    

    复利、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至此,我司应偿还的债务偿还完毕,广东粤财不再

    

    就我司应偿还的债务以任何形式向我司及华鑫通主张任何权利。我司已于2008 年9 月24 日向广东粤

    

    财偿还该协议约定的1350 万元款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 年3 月4 日裁定如下:解除法

    

    院对我司和华鑫通关于本案的财产的查封。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虹口支行)诉上海华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华育)、我司、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国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恒集团)

    

    一案[案号为(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6 号、17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6-临003 号、2006-临009 号、2009-临002 号公告中披露。

    

    截至2009 年1 月6 日:(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6 号一案中,上海华育尚欠借款本金

    

    6,669,504.90 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未向浦发银行虹口支行支付;(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7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5

    

    号一案中,我司尚欠借款本金48,499,885.97 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未向浦发银行虹口支行支付。

    

    我司于2009 年1 月6 日与浦发银行虹口支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向浦发银行虹口支行支付6,669,504.90 元,用以偿还(2006)沪二中民三

    

    (商)初字第16 号一案借款本金;我司与华通置业共同向浦发银行虹口支行支付人民币48,499,885.97

    

    元,用以偿还(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7 号一案借款本金;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我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定向增发获得证监会批准且我司股权分置改革获得通过后,就华通置业承接我

    

    司还款义务向浦发银行虹口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免除利息及全部相关费用。

    

    6、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高扬瑜先生和我司一案[案号为(2007)沪二中民三(商)初字

    

    第77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7-临056 号、2007-临060

    

    号、2009-临003 号、2009-临016 号公告中披露。

    

    截至2009 年1 月7 日,我司尚欠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相应欠息等费用共计

    

    30,741,600 元。

    

    我司于2009 年1 月7 日与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鑫通)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和解笔录,约定由华鑫通在2009 年1 月31 日前偿还

    

    剩余债务30,741,600 元,同时解除本案原查封的被执行人和担保单位及个人的所有资产和担保责任。

    

    依照上述和解笔录,华鑫通已于2009 年2 月20 日归还剩余欠款30,741,600 元。

    

    7、天津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诉北京天香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天香园)和我司一案[案号为(2007)二中民初字第172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7-临011 号、2007-临019 号、2009-临005 号公告中披露。

    

    截至2009 年1 月8 日,北京天香园欠天津信托的债务金额为:借款本金1793 万元(在强制执行阶段,

    

    北京天香园已向天津信托偿还207 万元);案件受理费11.921 万元;利息184 万元;自2006 年9 月

    

    22 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以借款本金2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罚息。

    

    2009 年1 月8 日,我司与天津信托、北京天香园、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

    

    滨海)签订《和解协议书》,协议约定:北京天香园于2010 年6 月30 日前偿还天津信托本金1793

    

    万元、诉讼费11.921 万元、利息184 万元,之后天津信托免除北京天香园所欠的罚息责任;在我司重

    

    大资产重组及定向增发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且我司股权分置改革通过的条件下,天津滨海对北京天香

    

    园的上述债务在法院执行期间提供执行担保,并愿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天津信托免除我司对其

    

    的担保责任。

    

    8、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海长宁支行)诉我司、上海树丰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树丰)、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通)、福建建瓯天

    

    香绿色食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瓯天香)一案[案号为(2006)沪一中民三(商)字第233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7-临007 号、2007-临010 号、

    

    2009-临007 号公告中披露。

    

    截至2008 年12 月20 日,上海树丰结欠农行上海长宁支行贷款本金826 万元,利息1,082,922.54 元。

    

    2009 年1 月12 日,我司与农行上海长宁支行、上海树丰、华鑫通、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滨海)、建瓯天香、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签订《债务重

    

    组及减免息协议书》,协议约定:上海树丰于2011 年6 月前归还农行上海长宁支行贷款本金826 万元;

    

    天津滨海和华通置业同意在我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定向增发获得证监会批准且股权分置改革获得通过

    

    后,即对农行上海长宁支行剩余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以及之后产生的利息开始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同时免除我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在农行上海长宁支行上报本债务重组及减免息方案获得上级行批准后,

    

    且上海树丰按期足额归还以上贷款本金的前提下,农行上海长宁支行对上海树丰所结欠的利息予以减

    

    免。

    

    9、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诉我司两案[案号为(2005)沪一

    

    中民三(商)初字第265、266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5-

    

    临021 号、2006-临022 号、2006-临039 号、2007-临028 号、2007-临068 号、2008-临012、2009-

    

    临007 号公告中披露。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65 号案件原告为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被

    

    告为我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源)及北京天香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6

    

    北京天香园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香园)。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66 号案件原告为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被

    

    告为我司、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天香园。

    

    截至2008 年12 月20 日,我司结欠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贷款本金2413.646 万元,利息9,510,156.28

    

    元。

    

    2009 年1 月12 日,我司与农行上海浦东分行、华通置业、天津滨海、中国华源、北京天香园、华鑫

    

    通签订《债务重组及减免息协议书》,协议约定:我司与华通置业共同偿还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贷款本

    

    金2413.646 万元;天津滨海在我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定向增发获得证监会批准、股权分置改革获得通过

    

    且本协议生效后,就华通置业所承接的债务及相关利息以及之后产生的利息向农行上海浦东分行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在农行上海浦东分行上报本债务重组及减免息方案获得上级行批准后,且华通置业按

    

    期足额归还以上贷款本金的前提下,农行上海浦东分行对本案所结欠的利息予以减免。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五一支行)诉我司、福建三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农集团)、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通)、神

    

    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学人)等案件[案号为(2005)榕民初字第467 号、(2006)

    

    榕民初字第92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6-临010 号公

    

    告、2006 年度报告、2007 年度报告、2009-临007 号、2009-临019 号公告中披露。

    

    截至2008 年11 月21 日,我司积欠工行五一支行贷款本息合计99,132,091.7 元(其中本金

    

    75,460,000 元、利息23,672,091.7 元)、诉讼费和保全费349,567 元。

    

    2009 年1 月12 日,我司与工行五一支行、三农集团、华鑫通、神州学人、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通置业)签订《还款免息意向书》,约定:我司与华通置业共同偿还上述贷款本金75460000

    

    元及诉讼、保全费349567 元;工行五一支行在我司与华通置业按期足额偿还债务之后减免相应利息。

    

    截至2009 年1 月21 日,我司积欠工行五一支行贷款本息合计101,229,630.35 元(其中本金75,460,000

    

    元、利息25,420,063.35 元)、诉讼费和保全费349,567 元。

    

    我司与工行五一支行、三农集团、华鑫通、神州学人、华通置业于于近日签订正式《还款免息协议》,

    

    约定:我司与华通置业共同分期偿还上述贷款本金75,460,000 元及诉讼、保全费349,567 元;工行五

    

    一支行在我司与华通置业按期足额偿还债务之后减免相应利息。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诉我司、华恒鑫投资担保有限

    

    公司(原名:深圳市华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鑫)、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鑫通)一案[案号为(2006)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17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6 年度报告、2007 年度报告、2009-临007 号公告中披露。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于2008 年4 月29 日将其对我司及华鑫通、华恒鑫所享有的主从债务转让给中国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并已得到华鑫通和华恒鑫的确认。

    

    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长城资产对我司的债权总额为945 万元,其中:本金800 万元,利息145

    

    万元。

    

    2009 年1 月13 日,我司与长城资产、华鑫通、华恒鑫签订《债务减让协议》,约定:我司于本协议

    

    签订之日起2 日内支付长城资产320 万元,之后长城资产对我司剩余的债务不再追索,并就剩余债务

    

    不向我司、华鑫通和华恒鑫主张担保权利。

    

    12、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诉成都利创软件有限责任(以下简称:成都利创)、我司一案[案号为(2006)

    

    成铁执字第8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我司2006 年度报告、2007

    

    年度报告、2009-临007 号公告中披露。

    

    截至2009 年1 月9 日,成都利创尚欠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471.30 万元及相应利息及费

    

    用。

    

    2009 年1 月13 日,我司与成都利创、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债务和解协议书》,约定:我司与成

    

    都利创于2009 年2 月28 日前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471.30 万元,之后中信银行成

    

    都分行放弃继续向我司和成都利创主张剩余债务的权利,并申请法院解除对我司和成都利创采取的所

    

    有司法强制措施。

    

    1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原名:上海银行外滩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诉

    

    上海华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育)、我司、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7

    

    下简称:华鑫通)、北京华商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商通)、厦门华通国际招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通)、厦门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新亚)一案[案号为

    

    (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47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我司2007 年度报告、2008 年半年度、2009-临009 号公告中披露。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上海华育尚欠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1565 万元,共积欠利息552

    

    万元人民币(利息暂计至2008 年12 月20 日,2008 年12 月20 以后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计算)。

    

    2009 年1 月13 日,我司与上海银行黄浦支行、上海华育、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津滨海)、华鑫通、北京华商通、厦门华通、厦门新亚签订《债务重组及减免息协议书》,协

    

    议约定:由上海华育于约定期限内归还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1565 万元、利息450 万元及

    

    案件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之后上海银行黄浦支行减免上海华育所欠罚息人民币102 万元;在我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定向增发获得证监会批准且股权分置改革获得通过的条件下,天津滨海对上海华育剩

    

    余贷款本息、费用的履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免除我司对剩余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

    

    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福清支行)诉我司、福建华通置业有

    

    限公司一案[案号为(2006)融民初字第2530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我司2006-临031 号、2009-临013 号公告中披露。

    

    2008 年12 月2 日,我司与建设银行福清支行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以下简称:三明

    

    中院)达成和解笔录,同意由三明中院执行拍卖我司持有的兴业证券1500 万股股权所获得拍卖款1.688

    

    亿元中向建设银行福清支行划付2773.579 万元,用于支付我司所结欠建设银行福清支行的本金、利息

    

    和诉讼费。现该笔款项已划付,此案就此了结。

    

    1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福建省分行)诉我司两案[案号为(2006)榕

    

    民初字第166 号、(2006)闽民初字第7 号],该诉讼事项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我司2006 年度报告、2007 年半年度报告、2007 年度报告、2006-临010 号公告、2006-临028 号、2009-

    

    临020 号公告中披露。

    

    (2006)榕民初字第166 号案件原告为中行福建省分行,被告为我司、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通置业);(2006)闽民初字第7 号案件原告为中行福建省分行,被告为我司、福建三农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农集团)。

    

    截至2009 年1 月20 日,我司尚欠中行福建省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53,000,000.00 元、利息

    

    16,432,731.06 元(利息暂计至2008 年12 月20 日)。

    

    我司与中行福建省分行、华通置业、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北京

    

    景枫立嘉置业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债务重组及减免息协议书》,约定:我司与华通置业共同分期偿

    

    还上述贷款本金53,000,000.00 元,并由天津滨海对华通置业所受让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中行

    

    福建省分行在我司与华通置业按期足额偿还债务之后减免相应利息,同时免除天津滨海的连带保证责

    

    任;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中行福建省分行免除三农集团因上述借款而对其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

    

    16、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442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005

    

    年11 月4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927 万股向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质押借款4900 万元,质押期限

    

    自2005 年11 月4 日起至2006 年5 月3 日止,2009 年1 月6 日该股权质押解除,同日,福建华通置

    

    业有限公司向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理了其持有本公司4422 万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登记。

    

    17、2009 年1 月12 日,我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第二大股

    

    东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通)与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津滨海)签订了《股份托管协议》,华通置业(持有我司4422 万股社会法人股)和华鑫通(持

    

    有我司2900.7 万股社会法人股)将其所持有的我司股份交给天津滨海托管。

    

    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天津滨海以资产认购的股份登记于我司的股东名册之日止。

    

    在托管期间,华通置业和华鑫通不可撤销地将其所持有的我司的股份中除了收益权、处置权以外

    

    的其他股东权利全部委托天津滨海行使;天津滨海有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

    

    定行使该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代为出席天香集团股东大会,就天香集团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行使表决权;(2)依据我司的公司章程推选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3)质

    

    询查阅权;(4)提案权等。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8

    

    18、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在2009 年1 月23 日第1 次工作会议审核了我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核结果为“有条件通过”。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

    

    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尚未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最晚于2009 年6 月30 日前完成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明确现金分

    

    红政策。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棠

    

    2009 年4 月28 日

    

    §4 附录

    

    4.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9 年3 月31 日

    

    编制单位: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01,753.73 5,885,831.3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1,813,724.48 17,250,267.06

    

    预付款项 609,416.10 710,562.9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29,630,431.61 229,373,082.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571,619.86 7,632,256.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50,326,945.78 260,852,001.1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1,237,497.50 62,924,174.3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4,685,460.25 15,157,081.78

    

    在建工程 134,662,187.31 132,823,700.6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9,445.6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8,952,579.79 19,145,274.4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8,957.76 308,957.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59.55 4,359.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9,860,487.76 230,363,548.43

    

    资产总计 480,187,433.54 491,215,549.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71,246,345.97 281,946,345.97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8,387,723.00 28,387,723.00

    

    应付账款 39,837,942.60 40,930,055.74

    

    预收款项 3,101,854.02 3,611,165.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08,292.15 1,062,594.90

    

    应交税费 226,303.83 671,321.17

    

    应付利息 109,280,540.13 101,702,325.3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4,453,615.48 191,280,613.9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400,000.00 16,400,000.00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1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63,842,617.18 665,992,145.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653,709.43 653,709.43

    

    预计负债 58,339,007.87 58,339,00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00,000.00 2,3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1,292,717.30 61,292,717.30

    

    负债合计 725,135,334.48 727,284,862.96

    

    股东权益:

    

    股本 221,100,001.00 221,100,001.00

    

    资本公积 121,035,566.58 121,035,566.58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4,745,085.28 14,745,085.2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06,050,829.19 -597,502,894.5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9,170,176.33 -240,622,241.65

    

    少数股东权益 4,222,275.39 4,552,928.30

    

    股东权益合计 -244,947,900.94 -236,069,313.35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480,187,433.54 491,215,549.61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文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丽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9 年3 月31 日

    

    编制单位: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2,759.24 352,224.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087,894.43 1,087,894.43

    

    预付款项 31,698.10 31,698.1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56,608,263.74 256,268,349.61

    

    存货 28,074.32 28,074.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58,098,689.83 257,768,241.3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8,800,600.83 70,487,277.66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1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555,754.18 13,012,494.3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443,766.44 16,636,461.0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59.55 4,359.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97,804,481.00 100,140,592.63

    

    资产总计 355,903,170.83 357,908,833.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9,796,345.97 277,796,345.97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636,497.72 2,636,497.72

    

    预收款项 2,363,762.80 2,363,762.80

    

    应付职工薪酬 604,719.54 615,369.40

    

    应交税费 351,283.36 768,688.84

    

    应付利息 99,791,352.33 92,213,137.5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9,721,300.18 85,087,618.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400,000.00 16,4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81,665,261.90 477,881,420.2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653,709.43 653,709.43

    

    预计负债 58,339,007.87 58,339,00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992,717.30 58,992,717.30

    

    负债合计 540,657,979.20 536,874,137.59

    

    股东权益:

    

    股本 221,100,001.00 221,100,001.00

    

    资本公积 120,219,418.21 120,219,418.21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4,586,804.77 14,586,804.77

    

    未分配利润 -540,661,032.35 -534,871,527.6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184,754,808.37 -178,965,303.63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355,903,170.83 357,908,833.96

    

    法定代表人: 李文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丽萍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12

    

    4.2

    

    合并利润表

    

    2009 年1—3 月

    

    编制单位: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3,422,556.86 7,913,086.66

    

    其中:营业收入 3,422,556.86 7,913,086.6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6,909,314.85 19,332,915.45

    

    其中:营业成本 3,256,071.43 6,779,833.2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030.58 84,482.52

    

    销售费用 508,819.15 802,084.79

    

    管理费用 4,019,155.63 4,859,388.87

    

    财务费用 9,094,238.06 6,831,882.58

    

    资产减值损失 -24,756.5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82,276.83 156,001.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1,686,676.8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169,034.82 -11,263,827.04

    

    加:营业外收入 6,292,633.99 12,854,322.92

    

    减:营业外支出 2,186.76 58,422.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575.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878,587.59 1,532,073.76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78,587.59 1,532,073.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47,934.68 1,665,863.34

    

    少数股东损益 -330,652.91 -133,789.58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9 0.01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9 0.010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文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丽萍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

报告

    

    13

    

    母公司利润表

    

    2009 年1—3 月

    

    编制单位: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72,978.00 169,725.00

    

    减:营业成本 433,312.34 362,201.6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958.58 30,065.32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030,853.68 1,965,850.72

    

    财务费用 9,051,848.54 6,728,216.38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86,676.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1,686,676.8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060,671.97 -8,916,609.06

    

    加:营业外收入 6,272,633.99 11,600,653.12

    

    减:营业外支出 1,466.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789,504.74 2,684,044.06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789,504.74 2,684,044.06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文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丽萍

    

    4.3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9 年1—3 月

    

    编制单位: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43,603.07 13,000,820.4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38,961.48 23,913,948.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82,564.55 36,914,769.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63,546.74 7,138,153.9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1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82,360.52 818,031.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3,004.38 164,602.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71,368.17 36,311,410.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60,279.81 44,432,199.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2,284.74 -7,517,430.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5,42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00.00 156,001.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54,445.6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845.60 421,426.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1,869,538.50 336,550.50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115.62 265,425.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5,654.12 601,975.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6,808.52 -180,548.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00,000.00 15,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553.86 117,341.0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19,553.86 16,017,341.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9,553.86 -16,017,341.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84,077.64 -23,715,319.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74,395.05 37,874,240.8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90,317.41 14,158,920.97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文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丽萍600225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

报告

    

    15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9 年1—3 月

    

    编制单位: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2,978.85 217,654.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2,980.98 1,507,584.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5,959.83 1,725,238.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3,522.93 52,252.5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0,117.98 53,660.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784.55 1,553,966.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5,425.46 1,659,880.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65.63 65,358.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65.63 65,358.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788.55 722,960.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322.92 788,319.58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文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