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执行《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江股份”) 控股股东由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1 年 4 月 20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 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第 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 组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97)、《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98)。 2021 年 11 月 15 日,法院作出(2021)津 02 破 50 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 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 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0)。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2021)津 02 破 50 号之七《民事裁 定书》,本次重整以松江股份现有总股本 935,492,615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26.4662885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475,901,748 股。转增 完成后,松江股份的总股本由 935,492,615 股增至 3,411,394,363 股。 前述 2,475,901,748 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 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400,000,000 股由重整战略投资者有条件受让; 1,075,901,748 股用于向松江股份债权人抵偿债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将转增的 2,475,901,748 股股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 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证券账户”)。 2021 年 12 月 30 日,管理人将前述 2,475,901,748 股转增股票中的 548,204,273 股股票从管理人证券账户划转至部分重整战略投资者及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 近日,管理人将前述 2,475,901,748 股转增股票中的 1,149,341,490 股股票从管 理人证券账户划转至部分重整战略投资者及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划转数量(股) 张坤宇 50,000,000 天津天朗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00 天津天朗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0,000 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债权人(2 家) 149,341,490 合计 1,149,341,490 注 : 本次 权益 变动 后, 上 述 股东 中天 津津 诚金石 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持有 公 司 股 票 50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66%;天津天朗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公司股票 30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79%。 三、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控股股东由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 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 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222-1 号); 2、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津 02 破 50 号。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