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3-03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
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天津松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股票因 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
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
整、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 2018、2019、2020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
负值,且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天津松江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5)。
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一)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继续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5、未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7、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0)。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
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
资产最终确定为负值或出现上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
鉴于公司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已被继续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现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
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
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次一次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