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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松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和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
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姝女士、李志辉先生及公司董事
刘新林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姝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为董事会相关事项决议
提供了决策依据和建议。具体如下: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 15:00 以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10:30 在天
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 1 号楼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计划书(2020 年度)>
的议案》。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 9:00 以通讯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8:30 在天
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 1 号楼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授权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关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 9:30 以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
    6、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0:00 以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7、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00 以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核销对部分子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向董事会建议聘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讨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2020年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敦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给予
了指导,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将公司各季度财务报告及2020年度的
财务报告及审核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
    5、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多次进行了沟通和交换意见,与管理层就年报审计有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深入沟通,积极推进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
    6、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
关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
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五、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对公司内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力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保证内部控
制得到有效执行。
    3、加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
    4、继续做好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加强财务报告的分析力度。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