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江: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27
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 303002 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205202214100458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
报告名称: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说明
报告文号: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 303002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业务类型: 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5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5 日
陈利诚(120000610019),
签字人员:
徐彬(120100110031)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目 录
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 303002 号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松江公司”)委托,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天津松江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30300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上证函〔2022〕3 号)的相关要求,天津松江公司编制了本
专项说明所附的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
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天津松江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天津松江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
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天津松江公司实施于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
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
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天津松江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天津松江公司 2021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